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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HINO風華再現攝影募集活動 得獎名單公布

感謝全台車主朋友們的支持相挺,讓HINO風華再現攝影展募集活動圓滿結束。

本次活動總共募集到533件作品,每件作品都是HINO與車主朋友們一起生活的精彩故事,展現了HINO在地經營的多樣面貌以及與台灣產業一同成長的歷程。

在此要特別感謝知名攝影師郭政彰、旅行部落客許傑、金馬導演黃信堯及兩位品牌代表,共同擔任本次活動評審,以他們各自的專業精選出最符合主題且具代表性的141件優秀作品。

恭喜以下得獎者,名單公布如下:

● 大眾組
金獎(1名):價值新台幣10萬元百貨禮券
銀獎(2名):價值新台幣5萬元百貨禮券
銅獎(2名):價值新台幣3萬元百貨禮券
佳作(50名):價值新台幣2千元百貨禮券

得獎名單

● 企業組
金獎(1名):新台幣50萬元購車金
銀獎(5名):新台幣20萬元購車金
銅獎(10名):新台幣10萬元購車金
佳作(70名):新台幣3萬元購車金

得獎名單

再次恭喜以上得獎者,後續我們將以活動投稿者於報名平台所留下的地址寄出得獎通知書,並告知後續領獎事宜。

此外,HINO風華再現攝影展預計在今年10月下旬舉辦,相關時間及地點後續將於HINO官網及FB粉專公布,敬請期待。

※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

(1) 參賽者參加本活動賽事的同時,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與所有參賽規定;對於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及外部專家所評判的最後結果,並將無異議予以接受。
(2) 每人投稿張數不限,同一人之不同作品可同時獲獎。
(3) 參賽者須於報名時確實填寫正確完整之個人相關資料,不得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如因填寫或提出之資料有錯誤致主辦單位無法聯繫活動相關事宜,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視為其放棄獲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4) 投稿之攝影作品應符合徵稿主題及作品規格,且作品不可有不當、中傷或誹謗、騷擾、辱罵、恐嚇、有害、庸俗、褻瀆、過度暴力、種族歧視、民族主義或其他不妥或具有攻擊性、淫穢、色情及露骨等內容。。
(5) 參賽者皆應保證攝影作品及說明文字為其原創作品,不會侵犯包含但不限於:任何人之商標、著作等智慧財產權及/或任何人之肖像、隱私、姓名等人格權,並保證其他第三人不得在該作品主張任何權利。該作品亦不可違反或鼓勵他人違背任何現行的法律、法令、條例或法規。請勿複製個人喜愛的電影、書籍或照片,或是納入任何屬於第三方的素材、圖像、圖畫或註冊商標,或是使用參賽者本人以外的第三人姓名、肖像或人物,除非參賽者已取得所有必需之權利。
(6) 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嚴禁抄襲或盜用他人作品或著作參加徵選,若遭第三人主張侵權提出異議,主辦單位除得追回參賽者已受領之獎勵外(如無法追回者將追繳獎勵價值之金額),凡違反相關法規之法律責任一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者,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7) 作品之著作權等相關權利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如涉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8) 作品不得包含病毒、毀損的檔案、木馬或其他任何惡意程式。參賽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違反法律及其他不正當或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混淆或影響活動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外,若該參賽者已受領獎勵,主辦單位得追回獎勵,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應自行負擔。
(9) 參賽者同意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或記錄,皆以主辦單位之電腦系統與時間紀錄為主。本活動如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登錄或填寫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毀損或無效之狀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異議。
(10) 獎項均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及獎品等細節之權利,獎品一經寄出後,如有遺失、盜領、損毀等情事發生,主辦單位不負補發之責,獲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使用或領取獎項之後果無須負責,且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11)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達新台幣1,000元以上,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獲獎者需提供身份證影本(未成年人應提供戶口名簿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影本),且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主辦單位依稅法規定須扣繳應扣繳稅額者,獲獎者應依主辦單位指示預先繳交獎項之應扣繳稅額,由主辦單位扣繳,年度報稅時並須計入個人所得,故獲獎者須將稅款給付主辦單位後方可領獎,且在申報所得稅時仍需計入計算。以上稅法規定若獲獎者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獲獎資格。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12) 智慧財產權
① 所有提交作品之相關權利仍屬於參賽者,惟參賽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基於行銷宣傳等目的,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所有參賽者在比賽中提交的作品、圖片與相關文字;即參賽者同意授予主辦單位及其關係企業非專屬、無限制、無償使用之授權,得在所有目前現行或未來任何的媒體上包含但不限於公開傳輸、公開展示等方式散布於眾。主辦單位並得進行重製、編輯與改作,例如:添加 HINO 商標與字樣、改變顏色、擷取部分文字或畫面等等。
② 每位參與比賽的參賽者,同意允許主辦單位無限期使用其姓名、肖像及獲獎資訊,於現行或未來的所有媒體進行廣告、公關和促銷行為,無須另行取得參賽者之許可。
(13)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及獎品、審查參賽者及獲獎者資格等之權利,並保留隨時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與調整活動內容、活動辦法、注意事項、獎品及領獎方式等相關細節,無須作事前通知;如有前述修改,將公佈於官方活動網站或現場,恕不另行通知。
(14) 若因本活動發生訴訟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得為參賽者基於執行本活動、行銷、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之目的,於台灣地區及網際網路可達區域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包含參賽者姓名、連絡電話、聯絡信箱、通訊地址、性別、年齡等。)。主辦單位將以簡訊、電話、E-mail等參賽者留存之聯絡方式,提供相關負責單位進行贈獎相關事宜。參賽者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得隨時請求主辦單位查閱、給予複本、或補正參賽者之個人資料,亦得隨時洽主辦單位表達拒絕相對人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同意由主辦單位持續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截至參賽者主動請求主辦單位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之日或主辦單位執行業務所必需之保存期間止,主辦單位始終止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參賽者不提供時,參賽者瞭解將無法參與本活動。